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4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40號聲請人 侯培坤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5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冷明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
書記官陳姵君附表:110年度除字第4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0股票11000002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0股票11000003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0股票11000004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0股票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