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80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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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8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1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智財)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802號原告威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主望 訴訟代理人 陳銘宏 上列原告與被告二十一世紀碟影.
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查.下同)1,000,000元,.一審裁判費10,900元。茲.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中華民國100.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