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專訴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2年民專訴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01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專訴字第96號原告ELECTROSCIENTIFICINDUSTRIES,INC.(美商電
子科學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章財 訴訟代理人 張哲倫 律師訴訟代理人 莊郁沁 律師訴訟代理人 朱仙莉 律師複代理人 陳初梅 律師訴訟代理人 孫寶成 複代理人 鄭宇航 複代理人 陳香羽 律師被告友立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蘇飛龍 被告HUMOLaboratory,Ltd.(慧萌株式会社)兼法定代理人 神力洋一 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和貴 律師共同訴訟代理人 楊益昇 律師共同訴訟代理人 許睿芝 律師複代理人 黃美齡 律師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吳科慶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法官彭洪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書記官郭宇修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