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279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279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七九六號
聲請人上井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五六四六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博文右正本係照原本作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書記官蔡嘉萍┌────────────────────────────────────────────────────────┐│附表:│├──┬─────────┬─────────┬───────────┬─────────┬────────┬──┤│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支票號碼││├──┼─────────┼─────────┼───────────┼─────────┼────────┼──┤│1│久久保險經紀人股份│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基│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參萬肆仟陸佰伍拾元│AM0二四二三一││││有限公司│隆路分行│││九││└──┴─────────┴─────────┴───────────┴─────────┴────────┴──┘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