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重訴字第30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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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7年上重訴字第3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17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重訴字第30號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杜俊英選任辯護人林詮勝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18號,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所為之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7071號、第12666號、第18656號、第19403號,移送併案審理案號:105年度偵字第20806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關於杜俊英部分撤銷。
杜俊英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 林美伶 於民國99年至102年間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二科科員,負責督導臺灣省私立高中綜合業務,被告杜俊英於99年至102年間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之督學,負責視導臺北縣新店市(99年12月25日改制為新北市新店區)等區域之國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籌備處)暨大學校院附設中、小學, 林正民 (已歿)於99年至102年間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計室科員,負責臺灣省私立高中預、決算審查,臺灣省私立高中檢舉案件有關會計事務之會查,林美伶、杜俊英、林正民等三人均係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 孫宏禮 為及人高中教務主任。
緣於99年7月間,因有民眾檢舉及人高中強制學生參加晚自習及不當收費案件,而由林美伶所承辦,林美伶遂先於99年
7月21日以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名義發文至及人高中,要求及人高中函復相關資料,再於99年8月2日許,上簽擬請駐區督學召集第二科、會計科相關人員成立專案小組赴及人高中實地瞭解,後經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同意,並指派杜俊英為專案小組召集人,由杜俊英、林美伶、林正民共同至及人高中調查相關事宜。嗣於99年8月20日,杜俊英、林美伶、林正民共同至及人高中調查相關事宜,及人高中則由 洪騰祥 、孫宏禮、 林芳莉 、 李何秋霞 於及人高中校長室負責接待及說明。經林美伶於該日調查時發現,及人高中並無參加輔導課意願調查表供學生填寫,且輔導課收費標準過高,不符國家之規定,而當場表明其認及人高中有:無參加輔導課意願調查表及輔導課收費過高等二項不合格之處。
盛天麟 、 楊義堅 、洪騰祥恐因此次調查,致使平日輔導課溢收部分將退還學生,並使上開侵占及人高中校產之情事曝光,竟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推由洪騰祥先向具犯意聯絡之李何秋霞,自上開盛天麟等人所侵占之款項而尚未分配之部分取得金錢後,於99年9月17日許,在及人高中交付夾帶現金之禮盒之方式,將新臺幣(下同)5萬元交予杜俊英,以冀求杜俊英得以不再追查及人高中平日課後輔導所收取費用之收費標準有違國家之規定,及未入及人高中之帳目等事宜,而杜俊英明知於此,亦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當場收受上開賄賂。嗣因林美伶、杜俊英、林正民相關職務未作調整,盛天麟、楊義堅、洪騰祥為免平日輔導課溢收部分將退還學生,並使上開侵占及人高中校產之情事曝光,遂承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推由洪騰祥先向具犯意聯絡之李何秋霞,自上開盛天麟等人所侵占之款項而尚未分配之部分取得金錢後,分別於100年1月27日及同年6月9日許,在及人高中以交付夾帶現金之禮盒之方式,將5萬元交予杜俊英,以冀求杜俊英得以不再追查及人高中平日課後輔導所收取費用之收費標準有違國家之規定,及未入及人高中之帳目等事宜,而杜俊英明知於此,亦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當場收受上開賄賂。而杜俊英亦未就及人高中平日課後輔導所收取費用之收費標準有違國家之規定等部分予以追查。因認杜俊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嫌等語。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杜俊英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原審諭知無罪之判決,檢察官不服原判決,於107年6月15日在法定期間內提起第二審上訴,繫屬於本院。惟被告杜俊英於107年9月7日死亡,有其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及 宏鴻 診所出具之死亡證明書影本在卷可稽(見本院卷㈡第44頁、第28頁),原審未及審酌,自有未合,依上開說明,應由本院將原判決就被告杜俊英部分予以撤銷改判,並不經言詞辯論,而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王復生
法官張紹省法官遲中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鄭巧青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