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25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250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辰興選任辯護人葉建偉律師被告張曹錕選任辯護人 張獻村 律師被告 吳佳宜 選任辯護人 陳榮哲 律師被告 陳昭郎 選任辯護人 許華堯 律師被告 林坤儔 選任辯護人 陳宏模 律師上列被告因強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5月10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李幼妃
法官薛嘉珩法官劉凱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百川中華民國10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