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317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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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聲字第31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3177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吳亜信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聲字第2108號、110年度執字第852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吳亜信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及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吳亜信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再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最高法院80年度台非字第473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
三、查受刑人因附表所示案件,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等件附卷可稽。茲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宣告之刑,雖分有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勞役、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等情,惟聲請人係經受刑人請求而為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乙節,有卷附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乙紙在卷可參,是本院審核認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犯罪時間間隔、侵害法益及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暨比例原則、責罰相當原則等自由裁量權限,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吳珈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江婉君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5年1月│有期徒刑5年1月││││││├────────┼──────────┼──────────┼──────────┤││││││犯罪日期│109年07月17日│109年08月31日│109年09月0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判決││││││││││││├────┼──────────┼──────────┼──────────┤││判決│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備註│第5262號│第5262號│第5262號││├──────────┴──────────┴──────────┤││編號1至12號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編號1至14號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181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年1月│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109年09月08日│109年09月10日│109年09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判決││││││││││││├────┼──────────┼──────────┼──────────┤││判決│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備註│第5262號│第5262號│第5262號││├──────────┴──────────┴──────────┤││編號1至12號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編號1至14號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181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5年3月│有期徒刑5年3月││││││├────────┼──────────┼──────────┼──────────┤││││││犯罪日期│109年09月14日│109年09月17日│109年09月2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判決││││││││││││├────┼──────────┼──────────┼──────────┤││判決│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備註│第5262號│第5262號│第5262號││├──────────┴──────────┴──────────┤││編號1至12號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編號1至14號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181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109年09月12日│109年09月11日│109年09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判決││││││││││││├────┼──────────┼──────────┼──────────┤││判決│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備註│第5262號│第5262號│第5262號││├──────────┴──────────┴──────────┤││編號1至12號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編號1至14號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181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13│14│15│├────────┼──────────┼──────────┼──────────┤││││││罪名│藥事法│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9年07月25日│109年10月11日│109年08月24日至│││││109年08月25日間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9年毒偵字││年度案號│第34070、34771號│第34070、34771號│第3630、3930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10年度中簡字第1042││事實審││││號││││││││├────┼──────────┼──────────┼──────────┤││判決日期│110年02月25日│110年02月25日│110年05月06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09年度訴字第2889號│110年度中簡字第1042││判決││││號││││││││├────┼──────────┼──────────┼──────────┤││判決│110年03月29日│110年03月29日│110年06月08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是││之案件││││├────────┼──────────┼──────────┼──────────┤││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備註│第5263號│第5263號│第8525號││├──────────┴──────────┼──────────┤││編號13至14號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編號15至16號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編號1至14號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1811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1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9年11月0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9年毒偵字││年度案號│第3630、3930號││││├───┬────┼──────────┤││││││法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10年度中簡字第1042││事實審││號││├────┼──────────┤││判決日期│110年05月06日│├───┼────┼──────────┤││││││法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10年度中簡字第1042││判決││號││├────┼──────────┤││判決│110年06月08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之案件││├────────┼──────────┤││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備註│第8525號││├──────────┤││編號15至16號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