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01日
裁判案由: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簡上字第二六號
上訴人丙○○上訴人丁○○○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乙○妙右當事人間請求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林南薰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一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蔡孟芳~B法官雷雅雯~B法官林南薰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01日
裁判案由:第三人異議之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簡上字第二六號
上訴人丙○○上訴人丁○○○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乙○妙右當事人間請求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林南薰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一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蔡孟芳~B法官雷雅雯~B法官林南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