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上字第2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10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08年度上字第264號上訴人 湯詹金里 訴訟代理人 沈聖瀚 律師被上訴人 湯沐橙
湯鈺扉 兼前二人法定代理人 林欣怡 共同訴訟代理人 伍安泰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4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李素靖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10日
書記官高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