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1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11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119號聲請人 林錦隆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民國102年度司催字第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2年5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5月1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羅紫庭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書記官劉依緹中華民國102年5月10日┌──────────────────────────────────────────────────┐│附表:股票102年度除字第11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2│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3│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4│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5│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6│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7│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8│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09│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10│劍度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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