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3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三五六號
公訴人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陳日炘右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五六九七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五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官林宗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