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度家訴字第6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家訴字第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確認婚姻無效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家訴字第六八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婚姻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B法官陳怡雯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鄭淑華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