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48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4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486號聲請人 李恩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23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廣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廣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90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並已於民國113年5月8日公告於本院網站。現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規定,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90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113年8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王婉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
書記官許宸和股票附表:113年度除字第00048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廣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93-ND-0000000-01000002廣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94-ND-0000000-01000003廣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94-ND-0000000-01000004廣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94-NX-000000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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