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司催字第50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催字第503號聲請人 施秋蘭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確認聲請狀附表「089-NX-0000000-0」之股票號碼記載是否有誤?(台端聲請狀載與股票掛失證明不符)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伃婕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