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1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1305號聲請人 周孝文 (即 周禎祜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全體繼承人(記事欄勿省略)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3年7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1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1305號聲請人 周孝文 (即 周禎祜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全體繼承人(記事欄勿省略)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3年7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