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351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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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聲字第3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聲字第351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曹世皇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執字第81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曹世皇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曹世皇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之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按刑法第48條應更定其刑者,或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亦有明定。
另按所謂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係以最後審理事實諭知判決時為準,不問判決確定之先後(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813號裁定意旨參照)。再按所謂「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係指最後審理事實諭知罪刑之第一、二審法院而言;如案件上訴於第二審法院,因上訴不合法而駁回,或未及判決即撤回上訴者,因第二審法院並未就該案犯罪事實為判決,自以原第一審法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671號裁定意旨參照)。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而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有應更定執行刑之情形,倘數罪之刑,曾經定應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應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同受此原則之拘束。亦即,另定之執行刑,其裁量所定之刑期,不得較重於前定之執行刑加計後裁判宣告之刑或所定執行刑之總和(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2051號裁定意旨參照)。刑法第50條關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應併合處罰之規定,於其第1項但書及第2項,明示受刑人所犯數罪同時有得為易刑處分與不得為易刑處分之情形者,須經受刑人請求,由檢察官提出聲請,得為易刑處分之罪與不得為易刑處分之罪始可併合處罰定其應執行刑,此項請求權,固屬受刑人之權利,惟其於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經法院裁定併合處罰後,各罪之宣告刑已合併為單一不得易刑處分之執行刑,受刑人即應受其拘束,不得再變更其意向。倘受刑人嗣因增加經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併罰之其他不得易刑處分之犯罪,而有再次合併定其應執行刑之必要者,檢察官原應逕依職權向法院為聲請,縱受刑人表明不願就新增經另案判決確定之數罪定應執行刑,法院亦不受其拘束,仍應依法定其應執行刑(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514號裁定意旨參照)。又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院字第2702號解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44號解釋及第679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參照)。故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若有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
三、經查,受刑人因①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8年度訴字第301號判決判處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提起上訴後,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08年度上訴字第1048號判決駁回,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以109年度台上字第368號判決駁回確定;②犯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8年度訴字第906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7月、8月,並就不得易科罰金刑之部分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提起上訴後,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09年度上訴字第240號判決駁回確定;③犯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9年度易字第92號判決判處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刑確定;④犯如附表編號6至11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9年度訴字第177、224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月、9月、8月、1年2月(3次),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④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9年度虎簡字第177號判決判處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刑確定;⑤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9年度訴字第249號判決判處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刑確定;⑥犯如附表編號14至34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2次)、5年2月(8次)、1年8月(2次)、7年9月(4次)、5年3月(2次)、1年、5年4月、7年8月,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等情,有上開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其中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刑得易科罰金,其餘罪刑(前經定刑確定而)不得易科罰金,惟受刑人業已提出聲請,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此有受刑人民國111年4月18日簽名捺印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份(見本院卷第47頁)在卷可證,已合定刑要件。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之罪刑,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附表編號14至34所示之罪刑,曾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依前揭最高法院判例意旨,本院就附表編號1至34之案件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自應受前開裁判所為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而應在上開曾定應執行刑加計其餘宣告刑之總和範圍內定應執行刑。茲聲請人以本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就上開34罪定其應執行刑,本院審認核屬正當。受刑人表示對於本件定刑沒有意見等語(見本院卷第47頁),本院審酌受刑人所犯附表所示各罪罪質差異、犯罪情節、犯罪時間差距,兼顧刑罰衡平之要求及矯正受刑人之目的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另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案件併科罰金部分,並無刑法第51條第7款所謂宣告多數罰金之情形,不生定應執行刑之問題,亦非本件聲請範圍。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雖係得易科罰金之罪,但因與附表其餘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合併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揆諸前揭說明,於定應執行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即無庸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潘韋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郭美儀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附表:受刑人曹世皇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7年11月12日108年6月10日108年6月10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39、140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837、1224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837、1224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48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4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40號判決日108年10月31日109年3月31日109年3月31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案號109年度台上字第368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40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40號確定日109年1月15日109年3月31日109年4月2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476號。⒉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74號。⒉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73號。⒉附表編號3至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編號456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持有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8年6月14日108年6月底某日至同年7月30日108年10月28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837、1224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031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393、1531、7316、7687號、108年度偵字第788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40號109年度易字第92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判決日109年3月31日109年2月25日109年6月15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40號109年度易字第92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確定日109年4月29日109年3月30日109年7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73號。⒉附表編號3至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031號。⒉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249號。⒉附表編號6至11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編號789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轉讓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8年11月6日108年11月6日108年5月6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393、1531、7316、7687號、108年度偵字第7880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393、1531、7316、7687號、108年度偵字第7880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393、1531、7316、7687號、108年度偵字第788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判決日109年6月15日109年6月15日109年6月15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確定日109年7月7日109年7月7日109年7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249號。⒉附表編號6至11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249號。⒉附表編號6至11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249號。⒉附表編號6至11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編號101112罪名轉讓第一級毒品罪轉讓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8年5月23日108年6月13日108年12月9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393、1531、7316、7687號、108年度偵字第7880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393、1531、7316、7687號、108年度偵字第7880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54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虎簡字第177號判決日109年6月15日109年6月15日109年7月1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訴字第177、244號109年度虎簡字第177號確定日109年7月7日109年7月7日109年8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是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249號。⒉附表編號6至11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249號。⒉附表編號6至11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⒊附表編號1至11經本院109年度聲字第84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783號編號131415罪名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幫助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98年間某日起至108年7月29日108年9月6日108年7月20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10、4981、5291、5293、5294、5602、5603、6964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49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1月27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249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0年2月23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91號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編號161718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13日108年8月21日108年6月8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編號192021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9月犯罪日期108年6月10日108年6月20日108年6月8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編號222324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5年3月有期徒刑5年3月犯罪日期108年6月9日108年6月13日108年6月22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編號252627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幫助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27日108年8月15日108年6月13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編號282930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5年4月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4日108年7月12日108年7月13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編號313233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5年2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14日108年7月17日108年8月6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編號34(以下空白)(以下空白)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不含罰金刑)有期徒刑7年9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12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096號、109年度偵字第947、2221、2037、3832、4589、752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判決日110年9月3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64、847號(撤回上訴)確定日111年3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備註⒈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強字第814號。⒉附表編號14至34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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