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127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127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1271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金池上列被告等因妨害自由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就被告林金池被訴部分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7月27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林淑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梁宜庭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