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29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2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1299號原告 蕭明民 訴訟代理人 吳剛魁 律師複代理人 吳岳龍 律師被告 陳朱 在訴訟代理人 施裕琛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民事第三庭受命法官鄭珮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書記官王芷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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