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78號抗告人 邱敏雄
邱林秀雲 上列抗告人與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99年度司執字第102134號),抗告人聲請司法事務官迴避,經本院以100年度聲字第78號裁定駁回其聲請,抗告人對於民國100年4月12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6月28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楊國精
法官林筱涵法官張國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0年6月28日
書記官楊月雲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