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383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38340號債權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福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補正確之請求標的、數量。
中華民國96年9月7日
民事庭法官熊祥雲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9月7日
書記官蘇萱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383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38340號債權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福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補正確之請求標的、數量。
中華民國96年9月7日
民事庭法官熊祥雲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9月7日
書記官蘇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