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28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2889號原告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8月30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陳靜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
書記官鄭雅雲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28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2889號原告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8月30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陳靜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
書記官鄭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