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易緝字第17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緝字第17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0月20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張江澤
法官陳海寧法官楊志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春銘中華民國99年10月20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易緝字第17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緝字第17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0月20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張江澤
法官陳海寧法官楊志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春銘中華民國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