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6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1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166號聲請人 鄭守欽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股票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87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4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蔡惠琪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
書記官廖俐婷┌─────────────────────────────────────────────┐│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00000-0│30│30,000│││││││││├──┼──────────────┼──────────────┼───┼────┼───┤│0002│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00000-0│300│300,000│││││││││├──┼──────────────┼──────────────┼───┼────┼───┤│0003│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00000-0│111│111,000│││││││││├──┼──────────────┼──────────────┼───┼────┼───┤│0004│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0000-0│176│176,000│││││││││├──┼──────────────┼──────────────┼───┼────┼───┤│0005│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1│400││└──┴──────────────┴──────────────┴───┴────┴───┘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