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39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簡上字第3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簡上字第391號上訴人即被告 謝榮盛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向中華國際通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函調代收匯款流向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0月30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楊智守
法官王榆富法官陳川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0月30日
書記官林昭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