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220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22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0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2206號聲請人黃共照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莊永田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本票原本。
中華民國102年5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