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24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上易字第2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3月16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上易字第249號上訴人 鄭友惟 訴訟代理人 蕭能維 律師上訴人 黃盛敏 訴訟代理人 方勝新 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李怡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書記官梁美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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