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交易字第132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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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審交易字第13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審交易字第132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連偉竣選任辯護人黃啟倫律師
黃勝文律師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朱學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許維倫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