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103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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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易字第10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21日
裁判案由:侵占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易字第103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洪玉林選任辯護人楊永成律師
俞浩偉律師 錢紀安 律師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5年10月3日辯論終結,茲就當日被告及其選任辯護人所提辯護意旨(四)狀所載星球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於案發時迄今之營運及財務狀況,本院認仍有應行調查之處,應予再開辯論,原訂宣判期日(105年10月24日)併予取消,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0月2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蘇揚旭
法官劉芳菁法官許品逸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佩珊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