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81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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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8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14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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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婉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書記官蕭惟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