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50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50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訴字第1508號原告戊○○
甲○○乙○○丙○己○○○庚○○子○○丑○○辛○○壬○○共同訴訟代理人丁○○被告浦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癸○○訴訟代理人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經本院於民國96年11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抵押權登記塗銷。
訴訟費用新臺幣伍萬參仟肆佰柒拾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方面:㈠按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
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定有明文。查本件被告原設有董事長1人、董事2人,有原告提出之被告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在卷可稽,惟被告之董事長 程祥生 、董事 姚永炘 均已死亡,有本院依職權調閱之戶役政查詢資料個人基本資料查詢表2紙在卷可憑,則被告現僅餘董事癸○○1人,揆諸前引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規定意旨,本件自應由癸○○擔任被告之法定代理人,合先敘明。
㈡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被告同
意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1款定有明文。查本件訴狀送達後,原告辛○○、壬○○2人具狀請求於本件訴訟追加為原告,經被告法定代理人癸○○於本院行言詞辯論程序時當庭表示同意(見本院民國96年11月22日言詞辯論筆錄第2頁),又原告10人於本院行言詞辯論程序中,將訴之聲明變更為:「被告應將起訴狀附表一及民國96年11月15日民事訴之追加狀附表一所示抵押權登記塗銷」,此亦經被告之訴訟代理人當庭表示同意(見本院96年12月27日言詞辯論筆錄),經核原告上開訴之變更、追加,與上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合先敘明。
二、實體方面:㈠原告起訴主張:
原告10人前向被告借款,並於原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建物設定如附表所示之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茲因原告10人向被告所借款項均已清償,但附表所示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迄今仍未塗銷,有礙原告之所有權,為此請求塗銷附表所示之抵押權登記等語。
㈡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如附表所
示土地、建物之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債務清償證明書各10份、附表所示土地、建物謄本各10份為證,且被告之法定代理人癸○○於本院言詞辯論程序中到庭,亦當庭表示原告10人積欠被告之款項確已清償完畢,對於原告之請求無意見等語(見本院96年11月22日言詞辯論筆錄第2頁),據此應堪認原告10人主張之上開事實為真正。
㈢按所有人對於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民法第
767條中段定有明文。本件附表所示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既因債務人即原告10人業已清償完畢而消滅,且附表所示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存續期間業已經過,則附表所示最高限額抵押權已確定無擔保之債權存在,是附表所示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已構成對於所有權之妨礙,則原告10人本於所有權請求被告將附表所示最高限額抵押權登記塗銷,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㈣按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訴
訟法第87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本件訴訟費用即裁判費經核為53,470元,本院爰依職權確認上開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㈤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周紹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書記官余吉祥┌────────────────────────────────────────────────────────────────┐│附表:96年度訴字第1508號│├──┬────┬───────┬───────────────┬────────────────────────────────┤│││土地部分│建物部分│抵押權標示││編號│├────┬──┼──┬─────────┬──┼────┬─────┬──────┬──────┬───────┤││所有權人│地號、地│權利│││權利│││││││││目及面積││建號│門牌號碼││抵押權人│收件年期│登記日期│權利價值│存續期限│││││範圍│││範圍│││(民國)│(新臺幣)│(民國)│├──┼────┼────┼──┼──┼─────────┼──┼────┼─────┼──────┼──────┼───────┤│1│戊○○││1/56│9207│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8年永字第│88年7月19日│500,000元│88年7月14日至│││││││永華路212巷14號4樓│││146070號│││93年7月14日│├──┼────┤├──┼──┼─────────┼──┤├─────┼──────┼──────┼───────┤│2│甲○○││1/56│9235│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8年永字第│88年8月30日│430,000元│88年8月25日至││││臺南縣永│││永華路212巷24號4樓││浦東建設│188380號│││93年8月25日│├──┼────┤康市大灣├──┼──┼─────────┼──┤股份有限├─────┼──────┼──────┼───────┤│3│乙○○│段7314地│1/56│9218│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公司│87年永字第│87年3月9日│600,000元│87年3月6日至││││號,地目│││永華路212巷12號8樓│││004947號│││92年3月6日│├──┼────┤建,面積├──┼──┼─────────┼──┤├─────┼──────┼──────┼───────┤│4│丙○│1,349.00│1/56│9241│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7年永字第│87年1月14日│600,000元│87年1月13日至││││平方公尺│││永華路212巷26號3樓│││000816號│││92年1月13日│├──┼────┤├──┼──┼─────────┼──┤├─────┼──────┼──────┼───────┤│5│己○○○││1/56│9201│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8年永字第│88年6月3日│500,000元│88年6月2日至│││││││永華路212巷16號5樓│││011042號│││93年6月2日│├──┼────┤├──┼──┼─────────┼──┤├─────┼──────┼──────┼───────┤│6│庚○○││1/56│9206│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8年永字第│88年3月29日│450,000元│88年3月25日至│││││││永華路212巷14號3樓│││006018號│││93年3月25日│├──┼────┤├──┼──┼─────────┼──┤├─────┼──────┼──────┼───────┤│7│子○○││1/56│9191│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7年永字第│87年8月13日│720,000元│87年8月11日至│││││││永華路212巷18號2樓│││016886號│││92年8月11日│├──┼────┤├──┼──┼─────────┼──┤├─────┼──────┼──────┼───────┤│8│丑○○││1/56│9193│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8年永字第│88年6月3日│500,000元│88年6月2日至│││││││永華路212巷18號4樓│││011041號│││93年6月2日│├──┼────┤├──┼──┼─────────┼──┤├─────┼──────┼──────┼───────┤│9│壬○○││1/56│9246│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8年永字第│88年5月7日│500,000元│88年5月4日至│││││││永華路212巷26號8樓│││008771號│││93年5月4日│├──┼────┤├──┼──┼─────────┼──┤├─────┼──────┼──────┼───────┤│10│ 買加棟 ││1/56│9203│臺南縣永康市西灣里│全部││88年永字第│88年6月3日│500,000元│88年6月2日至│││││││永華路212巷16號7樓│││011043號│││93年6月2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