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4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480號原告 洪睿麟 被告 余和勝
居基隆市○○區○○路0○0號(指定送達址) 張申泰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3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施添寶
法官顏偲凡法官藍君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3日
書記官張晏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