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90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9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90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竣峰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簡佩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子瑩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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