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388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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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38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訴字第3886號原告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
丙○○被告丁○○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5年12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肆拾捌萬陸仟壹佰柒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訴外人益楠有限公司(下稱益楠公司)分別於民國93年3月25日及94年6月28日,向原告借貸如附表所示之款項,借款期間如附表所示,其中第1筆借款利率按年息6.43%固定計算,第2筆借款利率按原告之基準利率加年息2.2%機動計算,均按月攤還本息,如未按期繳款時,視為借款全部到期,並自逾期之日起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又兩造於94年6月22日簽訂保證書及約定書,約定被告就益楠公司對原告現在、將來所負之借款、票款、透支、墊款、保證及其他一切債務,以本金新臺幣(下同)500萬元為限額,及其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暨有關履行上開債務所需之一切費用等,負連帶清償之責。詎益楠公司借款後,分別自95年5月25日及95年5月28日起即拒不繳付本息,尚欠如附表所示之本金共計2,486,170元未清償,而原告當時之基準利率為年息3.543%,加年息2.2%後,第2筆借款之利率為年息5.743%。又被告為系爭借款之連帶保證人,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等情,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求為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前段、第233條第1項及第25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民法第739條及第740條亦有明文。又保證債務之所謂連帶,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此觀諸民法第272條第1項規定連帶債務之文義即明,最高法院亦著有45年臺上字第1426號判例可資參照。
五、經查,本件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借據、約定書、保證書、貸放資料明細查詢各2份及牌告利率變動表1份為證。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復未提出書狀答辯以供本院斟酌,且經本院調查前揭證據之結果,堪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又益楠公司既為系爭債務之借款人,被告為系爭債務之連帶保證人,則原告本於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利息及違約金,即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鄭詠仁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
書記官王雪招附表:(單位:新臺幣元)┌──┬──────┬────┬─────┬─────────┬──────────┐│編號│原借款金額│借款期間│積欠金額│利息│違約金│├──┼──────┼────┼─────┼─────────┼──────────┤│一│3,000,000│自93年3│1,375,000│自95年5月25日起至│自95年6月26日起至清││││月25日起││清償日止,按年息6.│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至97年3││43%計算│以內者,按左開利率10││││月25日止│││%;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二│2,000,000│自94年6│1,111,170│自95年5月28日起至│自95年6月29日起至清││││月28日起││清償日止,按年息5.│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至96年6││743%計算│以內者,按左開利率10││││月28日止│││%;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