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76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761號聲請人連欣欣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2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6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7月8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江春瑩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7月8日
書記官林鈞婷┌────────────────────────────────┐│附表:108年度除字第9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0│1│1000│├──┼──────────────┼────────┼──┼──┤│0002│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0-0│1│1000│├──┼──────────────┼────────┼──┼──┤│0003│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91NX-00000000-0│1│147│├──┼──────────────┼────────┼──┼──┤│0004│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2-7│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05│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3-2│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06│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4-8│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07│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5-4│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08│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6-9│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09│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7-5│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10│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8-1│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11│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79-ND-70959-8│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12│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82-ND-1881-7│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013│三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82-ND-3305-8│1│1000│││名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