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交附民字第2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交附民字第258號原告 林平郎
陳玲月 被告 余可如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0年度交訴字第9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8月12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唐中興
法官李怡真法官田雅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嘉麒中華民國1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