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2年交附民字第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20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交附民字第七七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列被告等因本院九十二年度交訴字第八三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2年交附民字第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20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交附民字第七七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列被告等因本院九十二年度交訴字第八三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