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364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3645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號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附表編號1、2、3等罪,分別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附表之犯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所犯均合於減刑案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就減得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本院審核,其聲請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
8條第1項、第9條、第10條第2項,刑法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28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陳月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王峻宏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告│││││刑││││├────────┼────────┼────────┼────────┤│所犯││││││刑法第320條第1│刑法第320條第1│刑法第320條第1項││法條│項│項││├────┬───┼────────┼────────┼────────┤│犯│年│95│95│95││罪├───┼────────┼────────┼────────┤│日│月│10│11│11││期├───┼────────┼────────┼────────┤││日│29│5│9│├────┼───┼────────┼────────┼────────┤│偵及│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署│檢察署││├───┼────────┼────────┼────────┤│查│年│96│96│96││案├───┼────────┼────────┼────────┤│年│字│偵│偵│偵││├───┼────────┼────────┼────────┤│度號│號│1294│1294│1294│├────┼───┼────────┼────────┼────────┤│最│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後├─┬─┼────────┼────────┼────────┤│事│案│年│96│96│96││實│├─┼────────┼────────┼────────┤│審││字│桃簡│桃簡│桃簡│││├─┼────────┼────────┼────────┤││號│號│536│536│536││├─┼─┼────────┼────────┼────────┤││判│年│96│96│96│││決├─┼────────┼────────┼────────┤││日│月│3│3│3│││期├─┼────────┼────────┼────────┤│││日│29│29│29│├────┼─┴─┼────────┼────────┼────────┤│確│法院│同上│同上│同上││├─┬─┼────────┼────────┼────────┤││案│年││││││├─┼────────┼────────┼────────┤│定││字││││││├─┼────────┼────────┼────────┤││號│號│││││├─┼─┼────────┼────────┼────────┤│判│確│年│96│96│96│││定├─┼────────┼────────┼────────┤││日│月│5│5│5│││期├─┼────────┼────────┼────────┤│決││日│14│14│14│├────┴─┴─┼────────┼────────┼────────┤│合於中華民國九十│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減為有期徒刑1月│減為有期徒刑1月│減為有期徒刑1月││權期間或罰金額││││├────────┼────────┼────────┼────────┤││如易科罰金,以新│如易科罰金,以新│如易科罰金,以新││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臺幣壹仟元折算壹│臺幣壹仟元折算壹│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