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20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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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2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宣告沒收物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207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孟儀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99年度偵字第4046號),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物(101年度聲沒字第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3、5至7、9至13、15、18、1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林孟儀涉犯違反藥事法案件,業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9年度偵字第4046號案件為緩起訴處分確定。該案中扣案之減肥藥18包,包裝袋1包等物,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業經其供訴明確,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前因藥事法第82條第1項之輸入禁藥罪案件,經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9年度偵字第4046號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經依職權送再議,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於99年10月27日以99年度上職議字第4847號處分書駁回再議確定,至100年10月26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雲林地檢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處分書、雲林縣觀護志工協進會收據各1份附卷可稽。又該案扣案之減肥藥18包,其中如附表編號1、2、3驗出Bisacodyl禁藥成分、附表編號5驗出Chlorpheniramine禁藥成分、附表編號6、7、18驗出Fluoxetine禁藥成分、附表編號9、10、11、12、13、15驗出Sibutramine禁藥成分,則有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4日衛署藥字第0980035115號函在卷可稽(調查站卷第11頁至第16頁),且係屬被告所有,並供其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述明確,有其偵訊筆錄在卷可明。另附表編號19所示藥品包裝袋1包,係於查獲時用於包裝上開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此有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保字第978號扣押物品清單附卷可佐(偵卷第5頁),塑膠包裝袋價值甚低,一般人不致借取他人之物使用,雖未經檢察官訊問是否為被告所有,仍不妨認定為被告所有。上開物品聲請沒收,經核並無不合,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宣告沒收。
四、至於聲請人聲請沒收如附表編號4、8、14、16、17所示之物部分,經查,檢察官認被告本件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2條第
1項之輸入禁藥罪,而所謂「禁藥」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或「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藥事法第22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以「禁藥」必以其屬「藥品」為前提。
而附表編號4、8、14、16、17所示之物,依上開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4日衛署藥字第0980035115號函及函附說明表記載並未檢出相關之西藥成分,尚無法判定為藥品,即難認該等扣案物屬於禁藥而為被告犯輸入禁藥罪所用之物。從而,聲請人聲請沒收扣案如附表編號4、8、14、16、17所示之物,於法尚有未合,不能准許,應予駁回。
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第220條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3月22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李奕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林惠鳳中華民國101年3月22日附表:
┌─┬─────┬───┬──────────┬───────────┐│編│藥品外觀/│數量│檢出禁藥成分│參考照片││號│物品名稱││││├─┼─────┼───┼──────────┼───────────┤│1│膚色錠狀物│165粒│檢出Bisacodyl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①照片│├─┼─────┼───┼──────────┼───────────┤│2│白色錠狀物│53粒│檢出Bisacodyl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②照片│├─┼─────┼───┼──────────┼───────────┤│3│橘色錠狀物│109粒│檢出Bisacodyl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③照片│├─┼─────┼───┼──────────┼───────────┤│4│青色錠狀物│53粒│未檢出Bisacodyl等成│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分│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④照片│├─┼─────┼───┼──────────┼───────────┤│5│黃色錠狀物│164粒│檢出Chlorpheniramine│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成分│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⑤照片│├─┼─────┼───┼──────────┼───────────┤│6│黃色膠囊│53粒│檢出Fluoxet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⑥照片│├─┼─────┼───┼──────────┼───────────┤│7│深藍淺藍膠│53粒│檢出Fluoxet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囊│││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⑦照片│├─┼─────┼───┼──────────┼───────────┤│8│墨綠色錠狀│108粒│未檢出Bisacodyl等成│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物││分│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⑧照片│├─┼─────┼───┼──────────┼───────────┤│9│黃灰膠囊│53粒│檢出Sibutram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⑨照片│├─┼─────┼───┼──────────┼───────────┤│10│淺黃色膠囊│53粒│檢出Sibutram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5頁編號⑩照片│├─┼─────┼───┼──────────┼───────────┤│11│紅白膠囊│53粒│檢出Sibutram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⑪照片│├─┼─────┼───┼──────────┼───────────┤│12│綠灰膠囊│53粒│檢出Sibutram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⑫照片│├─┼─────┼───┼──────────┼───────────┤│13│白色膠囊│109粒│檢出Sibutram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⑬照片│├─┼─────┼───┼──────────┼───────────┤│14│淺綠色錠狀│53粒│未檢出Bisacodyl等成│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物││分│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⑭照片│├─┼─────┼───┼──────────┼───────────┤│15│紅灰膠囊│53粒│檢出Sibutram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⑮照片│├─┼─────┼───┼──────────┼───────────┤│16│綠色膠囊│220粒│未檢出Bisacodyl等成│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分│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⑯照片│├─┼─────┼───┼──────────┼───────────┤│17│白色錠狀物│164粒│未檢出Bisacodyl等成│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分│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⑰照片│├─┼─────┼───┼──────────┼───────────┤│18│深藍/透明│53粒│檢出Fluoxetine成分│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膠囊│││臺中調查站98年8月9日││││││航中防字第00000000000││││││號卷第16頁編號⑱照片│├─┼─────┼───┼──────────┼───────────┤│19│藥品包裝袋│1包│無│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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