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9年度補字第23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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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9年補字第2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變更章程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補字第239號聲請人 卓德松 即財團法人私立台東基督教阿尼色弗兒童之
家董事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變更章程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件應徵收聲請費新臺幣1,000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30條之1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10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郭玉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書記官張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