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43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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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14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10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43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松孝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49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辯論。
理由
一、本件被告張松孝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91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鄭百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秀貞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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