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司票字第106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10662號聲請人 蔡育如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許金麗 、 廖訂泳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本票票號WG0000000之清晰完整彩色影本。(因卷附本票影本廖訂泳姓名被指印覆蓋模糊不清)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3年12月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