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357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357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海洛因壹包(淨重零點零壹公克)、內含海洛因液體殘渣之注射針筒壹支均沒收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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