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度聲字第122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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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聲字第122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聲字第1224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劉冠群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3年度執聲字第46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劉冠群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劉冠群因違反藥事法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劉冠群因犯如附表所示等數罪,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陳朱貴
法官江奇峰法官石馨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吳麗琴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冠群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L┌────────┬──────────┬──────────┬───────────┐│編號│1│2│3│├────────┼──────────┼──────────┼───────────┤│罪名│恐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1.05.30│101.06.21│101.06.21│├────────┼──────────┼──────────┼───────────┤│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1年度偵字│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5922號│字第1340、1404號、│第1340、1404號、101年││││101年度偵字第4494、│度偵字第4494、6478號││││6478號││├─┬──────┼──────────┼──────────┼───────────┤│最│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後├──────┼──────────┼──────────┼───────────┤│事│案號│101年度易字第59號│101年度訴字第752號│101年度訴字第752號││實├──────┼──────────┼──────────┼───────────┤│審│判決日期│102.11.06│102.12.12│102.12.12│├─┼──────┼──────────┼──────────┼───────────┤│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定├──────┼──────────┼──────────┼───────────┤│判│案號│103年度上易第128號│101年度訴字第752號│101年度訴字第75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04.15│103.02.17│103.02.1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備註│第2105號│第2006號│第2006號│└────────┴──────────┴──────────┴───────────┘
羈押無101.7.25-101.8.6止共計13日執行113.3.11-114.1.10止尚未執行尚未執行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冠群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年2月│├────────┼──────────┼──────────┼───────────┤│犯罪日期│101.07.25│101.07.25│101.06.13│├────────┼──────────┼──────────┼───────────┤│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字第1340、1404號、│字第1340、1404號、│第1340、1404號、101年│││101年度偵字第4494、│101年度偵字第4494、│度偵字第4494、6478號│││6478號│6478號││├─┬──────┼──────────┼──────────┼───────────┤│最│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訴字第752號│101年度訴字第752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實├──────┼──────────┼──────────┼───────────┤│審│判決日期│102.12.12│102.12.12│103.04.15│├─┼──────┼──────────┼──────────┼───────────┤│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訴第752號│101年度訴字第752號│103年度台上字第204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02.17│103.02.17│103.06.1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備註│第2006號│第2006號│第2460號│└────────┴──────────┴──────────┴───────────┘
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尚未執行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冠群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101.06.26│101.06.09│101.06.14│├────────┼──────────┼──────────┼───────────┤│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字第1340、1404號、│字第1340、1404號、│第1340、1404號、101年│││101年度偵字第4494、│101年度偵字第4494、│度偵字第4494、6478號│││6478號│6478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實├──────┼──────────┼──────────┼───────────┤│審│判決日期│103.04.15│103.04.15│103.04.15│├─┼──────┼──────────┼──────────┼───────────┤│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第2044號│103年度台上字第2044│103年度台上字第2044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06.19│103.06.19│103.06.1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備註│第2460號│第2460號│第2460號│└────────┴──────────┴──────────┴───────────┘
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尚未執行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冠群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1.06.25│101.06.10│101.06.28│├────────┼──────────┼──────────┼───────────┤│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字第1340、1404號、│字第1340、1404號、│第1340、1404號、101年│││101年度偵字第4494、│101年度偵字第4494、│度偵字第4494、6478號│││6478號│6478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實├──────┼──────────┼──────────┼───────────┤│審│判決日期│103.04.15│103.04.15│103.04.15│├─┼──────┼──────────┼──────────┼───────────┤│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第2044號│103年度台上第2044號│103年度台上第204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06.19│103.06.19│103.06.1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備註│第2460號│第2460號│第2460號│└────────┴──────────┴──────────┴───────────┘
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尚未執行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劉冠群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1.06.24│101.06.11│101.06.19│├────────┼──────────┼──────────┼───────────┤│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苗栗地檢101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字第1340、1404號、│字第1340、1404號、│第1340、1404號、101年│││101年度偵字第4494、│101年度偵字第4494、│度偵字第4494、6478號│││6478號│6478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103年度上訴字第213號││實├──────┼──────────┼──────────┼───────────┤│審│判決日期│103.04.15│103.04.15│103.04.15│├─┼──────┼──────────┼──────────┼───────────┤│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第2044號│103年度台上第2044號│103年度台上第204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06.19│103.06.19│103.06.1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苗栗地檢103年度執字││備註│第2460號│第2460號│第2460號│└────────┴──────────┴──────────┴───────────┘
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尚未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