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六小調字第776號
聲請人 詹喬茜
相對人 湯育璁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六小調字第77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113年11月28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斗六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
解成立,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楊謹瑜
書記官蕭亦倫
調解委員陳建宏
到場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詹喬茜(到)
相對人湯育璁(到)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00,000元,給付方法
:自民國(下同)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共分10期,於每月20日前各給付10,000元(均匯入聲請人指定之帳戶內,戶名:詹喬茜,彰化銀行西松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后
聲請人詹喬茜
相對人湯育璁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8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
書記官蕭亦倫
法官楊謹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8日
書記官蕭亦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