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1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3月09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易字第103號
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
現另案於臺灣嘉義監獄執行中丁○○甲○○
1段9乙○○
號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王成彬 律師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3月9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柯顯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鋕偉中華民國98年3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1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3月09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易字第103號
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
現另案於臺灣嘉義監獄執行中丁○○甲○○
1段9乙○○
號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王成彬 律師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3月9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柯顯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鋕偉中華民國9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