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2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207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袁鵬超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訂於民國100年12月23日上午11時40分,于本院第10法庭續行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林淑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梁宜庭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2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207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袁鵬超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訂於民國100年12月23日上午11時40分,于本院第10法庭續行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林淑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梁宜庭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