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智訴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2日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智訴字第22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宜真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羅惠雯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育菁中華民國100年11月24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智訴字第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2日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智訴字第22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宜真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羅惠雯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育菁中華民國10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