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4年度選字第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4年選字第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當選無效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選字第7號原告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訴訟代理人彭保忠被告賴癸章訴訟代理人江錫麒律師
羅豐胤 律師 蘇靜怡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當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104年5月7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吳振富
法官許文棋法官周靜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柏仲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