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277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27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277號聲請人 周義騰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世大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世大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
241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241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0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邱玉汝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書記官陳弘明┌──────────────────────────────────────────────────┐│附表:股票104年度除字第277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世大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88-NX-5924-5││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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