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3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違反森林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34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
(現另案在臺灣臺中監獄南投分監執行中)
甲○
(現另案在臺灣臺中女子監獄執行中)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森林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須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廖健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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